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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华鸿司法鉴定中心伤残鉴定受理流程
哈尔滨伤残鉴定机构的鉴定方式
1、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,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;(1)记录可以采取笔记、录音、录像、拍照等方式;
(2)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、客观、准确、完整、清晰,记录的文本或者音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;
(1)需要对女性作妇科检查的,应当由女性司法鉴定人进行;无女性司法鉴定人的,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。
(2)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未成年人的身体进行检查的,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。监护人通常是未成年人的父母、成年兄弟姐妹、或者有监护能力的单位、亲属、朋友。
(3)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,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。
(4)对需要到现场提取检材的,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人提取,并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。
(5)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,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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